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制管理的通知》(水保〔2020〕16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1月4日,建设单位泰和县方圆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融信环境技术资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泰和县方圆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了省库审查,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泰和县方圆新能源有限公司及相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9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李菊花
单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塘下路
联系电话:13970957158
电子邮箱:81453519@qq.com
泰和县方圆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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