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南昌联达机械有限公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7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张绍斌
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流坑管理局
联系电话:13907046930
电子邮箱:la-lkgl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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