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19年11月17日,建设单位在九江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巾口乡主持召开了庐山西海巾口旅游镇西组团云居海Ⅲ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30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中海宏洋庐山西海(九江)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7日至12月16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吴继
单位地址:庐山西海巾口西部启动区B2-3地块办公楼
联系电话:18079110211
电子邮箱:wanxuan@re.citic.com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庐山西海巾口乡西组团云居海Ⅲ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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